赛特新材: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证字[2024]STXC-01 号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许军利律师、殷庆莉律师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所律师通过现场和 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公司现 行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目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我国现行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座 12 层 电话: (010)85865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