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北京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二○二四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