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3 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电话:(86)755-83025555;传真:(86)755-83025068, 83025058 邮编:518048;网址:huashanglawyer.com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海科技")的委托,作为芯海科技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特聘法律顾问,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科创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