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 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重大决策事项监 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审计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