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障 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