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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88661和林微纳(688661)2024-05-16 18:01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4人,所持表决权34,177,552,占比38.0281%[2] - 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全体高管列席[5]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议案同意票数34,135,991,比例99.8783%[6][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等多议案同意票数34,094,865,比例99.7580%[7][8][9][11] - 5%以下股东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票数3,284,338,比例98.7503%[11] - 5%以下股东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票数3,243,212,比例97.5138%[11] 决议情况 - 议案4、1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11] 其他信息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所是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聂梦龙、周赛[12] - 律师见证结论为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等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12] - 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14] - 报备文件含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