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独立董事制度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和《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