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旅B股: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3日发通知;不定期提前1日,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免时限[3] - 定期通知至少含五项内容,不定期至少含两项[6] 会议组织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3] - 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可列席无表决权[5] 表决规则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方式有现场举手表决、书面投票、通讯表决等[4]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审议[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聘请中介机构公司应及时披露[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召开信息、出席情况等[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7]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