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 对方、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 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1 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 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 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中捷航 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 司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78.45%股权并同步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了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 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其已就本次重组出具了相关《评估报 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