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东旭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条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东旭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经营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共同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