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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电: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000413东旭光电(000413)2024-08-13 19:19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 光电"或"公司")A、B 股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九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五)项、9.1.15 条的 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A 股和 B 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 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4 条第(二)项的规定,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 日 A 股和 B 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 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 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