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电: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5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 司参加了听证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仍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特别提示: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 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圳 证券交易所最终仍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其他 一、公司申请听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 部函〔2024〕第 203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