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 董事叶罗沅先生、肖健先生、陈贤凯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叶罗沅先生、肖健先生、陈贤凯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