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维维)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肖维维 本人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战略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在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1980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民盟。2008 年至 2012 年 任吉林省天越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2 年至 2013 年任北京大成(长春) 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3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助 理,2015 年至 2016 年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 年至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