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鹏 本人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 议各项议案,坚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1982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2014 年 8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无限合 伙人。其间: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