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法行 使职权,规范董事会成员的议事行为,提高议事效率,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 学决策,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董事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议事机构,负责审议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具体的议事程序为:会议通知、召开会议、提出议案、议案的 审议、议案的表决、形成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必须依法在其职责范围内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 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 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公平对待 所有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 状况;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