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会、股东、董事、监事、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茂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需经2024年8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