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需经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监高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管理水平和资产经营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的水平,根据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 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全体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 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既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 定发展,同时也要与公司经营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绩效优先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管理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相符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