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促 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 科学地评价公司经营成果和经营者的业绩,最大限度地调动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茂名市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特制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薪酬确定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原则,实现股东价值与经营者价值趋 同,经营者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 (二)坚持激励约束原则,将公司近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相 结合,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市场对标原则,经营者薪酬水平及结构与市场 第二章 薪酬确定及构成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总额单列管理,具体额度根 据年度公司安全、效益、发展、总额、员工收入情况等研究确 定,原则上控制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