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意见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独立董事卢春 林、咸海波、岑维、王树忠、罗宜英、卢国桢、张保国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卢春林先生、咸海波先生、岑维先 生、王树忠先生、卢国桢女士、张保国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 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 事罗宜英与公司控股孙公司山东艾瓦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宜恒系兄妹关系,不适宜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并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及时提出辞职,回避了相关事项 的表决,没有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造成有失公允的影响。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