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严格规范 自身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列席全部 董事会会议,独立开展以下工作: 1、2023年2月24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3年4月23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二〇二二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公司二〇二二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二〇二二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3、2023年4月26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 季度报告》。 4、2023年7月20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3年8月9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 事会监事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