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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20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000705浙江震元(000705)2024-03-21 20:4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组织会议召开、 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二、议事范围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2024 年 3 月 20 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 外,公司监事、非董事的高管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必要时董事会所议事项有关人员 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