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20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20 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保障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浙江震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最高权 力机构。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 会应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