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披露财务报告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两名以上成员提议[14] - 定期会议提前5天、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委员[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规则说明 - 实施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 规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