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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6月)
000752*ST西发(000752)2024-06-13 20:11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5] 关联交易决策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11]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1]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13]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3]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按额度适用相关审议和披露规定[13]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4]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实际执行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以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履行程序并披露[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5] 资金监管 - 董事、监事及高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定期查阅资金往来[16]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造成损失,董事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16] 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按《上市规则》向深交所提交文件,公告内容符合规定[18] 特殊情况 - 部分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但特定情形仍需履行义务[19]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