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4年6月)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控股子公司指持股50%(含)以上公司[3]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为关联方垫付费用等[4]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多种方式提供资金[7] 监督与责任 - 董事等维护资金安全,监事会等为监督机构[8] - 控股股东等负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和公众股股东权益[8] 违规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应及时制定清欠方案,控制“以股抵债”条件[9]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处分,损失可追法律责任[12] - 董事会有权冻结违规关联方股份,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13] 制度情况 - 制度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6月发布[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