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和管 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确认公司的关联人。 (一)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而形成第二条(二)第(2)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 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本规则第二条(四)第(2)所列 情形者除外。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