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3 年 12 月 21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以下简称 ESG)绩效 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委员或董事会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