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董事会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核查,7 号指引所述的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 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 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7 号指引第十二条规定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