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下统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律师出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现 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职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14:00 在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贵公司公告内容一致,由董事长 陈明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在 2024 年 9 月 27 日进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在 2024 年 9 月 27 日 9: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