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考核的对象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的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本议事规则规定补选委员人数。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提名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