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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001337四川黄金(001337)2023-12-06 18:14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