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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001337四川黄金(001337)2024-08-14 16:2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股东权利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临时提案[6][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案提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说明目的[6]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3][8] 董事职责 - 董事与公司订立合同等应报告并按章程决议通过[8] - 董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公司商业机会,特殊情况除外[8]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4] 董事会构成及会议 - 原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独立董事;修订后由11名董事组成,4名独立董事[9][1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9] 公积金与合并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10] 通知与公告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需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 章程修改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 制度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4] -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16] -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其他 -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并授权办理章程备案等事宜[13] - 备查文件包括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18] - 公告发布时间为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