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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8月)
001368通达创智(001368)2024-08-28 20:3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主动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履职过程中需要的信息,包括现 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外部取证等。 独立董事应主动加强与监事会的沟通和联系。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 第 1 页/共 11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