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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总经理工作制度(2024年8月)
001368通达创智(001368)2024-08-28 20: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 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 体情形、拟聘任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