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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001368通达创智(001368)2024-08-28 20:41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及其成员的工作,维护公司、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规范、高 效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 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第 1 页 共 5 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 1/2 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由 监事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由监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 席。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 代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