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 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