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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017东信和平(002017)2023-12-18 19:51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 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 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东信和平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