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培训合格证书[4]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2]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