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 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8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 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