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种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7] - 股东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等权利[5] - 股东需遵守公司章程、缴纳股金、不得随意退股等义务[8] - 股东可依法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违法决议及人员违法行为提起诉讼[7]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2] - 征集来的授权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15]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对重大事项决策,可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19]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7]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2]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3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监事会不召集时自行召集主持[35] - 董事会收到提案10日内既不答复又不发通知,提议股东或监事会可备案后自行召开[36]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大会需15日前公告[40] - 公司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延期通知[42]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5] - 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可提临时提案[48] - 第一大股东提新分配提案,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提交董事会[48]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应在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49]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等主持[64] - 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5] - 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审议并表决完毕,表决结果宣布后各方股东无异议,会议主持人方可宣布散会[62] - 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8] - 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8] -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提案,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70]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73] - 股东大会一般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程序性事项可采用简易表决方式[7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1]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部分提案还需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8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决定交易事项标准为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22] - 董事会资产抵(质)押权限为单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30% [23]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25] - 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需经董事会批准后报股东大会决议[25] 候选人提名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50]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50] - 各届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51]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3] - 独立董事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对其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53] - 公司应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交所审核,深交所可审查、问询及提出异议[53] 其他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57]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特定审计意见,董事会应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68]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应报告前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82] - 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宣读公司过去一年监督专项报告[83] - 利润分配等方案经批准后,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相关事项[88]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或3%以上股东提议,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91]
鲁阳节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