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湘潭电化: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002125湘潭电化(002125)2024-01-31 18: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948.1713万元人民币[8] - 公司主要从事电解二氧化锰、尖晶石型锰酸锂等锰系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94] 产能情况 - 公司电解二氧化锰年产能12.2万吨,产能规模居行业前列[9] - 截至2022年末公司锰酸锂产能为2万吨/年,2025年末将达5万吨/年[22] - 公司已建成年产2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生产线并投产[122] 财务数据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为175,463.10万元,非流动资产为333,960.47万元,资产总计509,423.57万元[10] - 2023年1 - 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59,381.09万元,营业成本为125,149.19万元,营业利润为24,943.10万元[12] - 2023年1 - 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546.65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858.28万元[14] - 2023年1 - 9月,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23864.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826.64万元[18] - 2023年1 - 9月流动比率为1.23倍,速动比率为0.90倍,资产负债率(合并)为46.50%,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37.87%[18] - 2023年1 - 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33次/年,存货周转率为2.92次/年[18] - 2021 - 2023年9月30日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1、7.45、7.39倍[19] - 2023年1 - 9月每股净现金流量为0.17元/股,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4.24元/股[19] - 2023年1 - 9月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26%,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8元/股[20] - 2023年1 - 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46%,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5元/股[21]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为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27] - 募投项目前5年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金额为3200.89万元,占预计营业收入比例为1.94%,第6年起为2910.89万元,占比1.76%[26] - 公司募投项目存在产能消化、实施、无法产生预期收益、新增折旧摊销等风险[22][23][25][26]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485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200万元)[93] - 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设备购置拟投入23678.55万元[123] - 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建筑工程拟投入9693.48万元[123] - 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安装工程拟投入3379.84万元[12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200.00万元[124] 可转债情况 -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7亿元[61] -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62] - 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63] - 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71]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均为AA,评级展望稳定[58] - 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偿还事项[65]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72] 股东情况 - 截至上市保荐书出具日,电化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179971473股,占总股本28.59%,累计质押790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43.95%,占公司总股本12.56%[46] - 截至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振湘国投持有发行人股份79885370股,占总股本12.69%,累计质押34389565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43.05%,占公司总股本5.46%[46] -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振湘国投向保荐机构质押1252.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5.6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113] 其他 - 2023年9月1日,湘潭市国资委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118] - 2023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8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118] - 保荐机构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127]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