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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125湘潭电化(002125)2024-01-22 16:33

第一章 总则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 第一条 为强化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