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数据 - 2023年1 - 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57269.98万元,毛利32494.07万元[27] - 2023年1 - 9月控股股东相关企业经营同类业务收入6744.75万元,毛利2061.94万元,占比分别为4.29%、6.35%[27] -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92831.67万元,毛利50152.89万元[27] - 2022年度控股股东相关企业经营同类业务收入9270.53万元,毛利3308.60万元,占比分别为4.81%、6.60%[27] 项目情况 - 楠竹山污水处理厂项目近期规模6000吨/日,远期12000吨/日,总投资概算12031.97万元[25] - 姜畲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规模500吨/日,远期规模750吨/日,总投资概算1905.06万元[25] - 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m³/日,已建成运营,但竣工结算未完成、验收手续不完备,资产权属证明未全办妥[30] - 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7.5万m³/日,已运行但因来水量小亏损,资产权属不清晰,应收款项大,运营管理复杂[30] - 楠竹山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12,000m³/日,已运行且处于亏损状态[31] - 姜畲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500m³/日,已运行且处于亏损状态[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2月,湘潭环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与潜在收购方就股权合作达成初步意向[31] - 2023年11月,振湘国投拟转让湘潭环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挂牌起始日期为11月2日,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31][32] - 产投集团拟将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污水资产置入湘潭环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后出售[31] - 湘潭产投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拟打包出售污水处理相关资产[37] - 湘潭楠竹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湘潭姜畲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拟打包出售相关资产[37] - 产投集团2023年拟打包出售湘潭产投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相关资产[37][38] 同业竞争及承诺 - 间接控股股东产投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共拥有4个污水处理项目[17]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相关企业同类收入或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比例均未超30%,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26] - 2021年8月,公司控股股东拥有的湘潭锰矿边部探矿权失效,消除锰矿开采业务同业竞争[28] - 电化集团将在满足条件时按公允价格将相关探矿权转让给公司[28] - 振湘国投承诺确保公司为集团污水处理业务专业平台,避免同业竞争[28]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规范重合业务,除四项污水处理资产项目外无其他重合业务[35] - 与公司业务重合的四项污水处理资产项目建成投产后,控股股东应按条件注入、委托经营或租赁给公司[36] - 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要求[39] - 电化集团承诺目前其子公司(不含电化科技)未从事与电化科技同业竞争业务,未来也不从事[39] - 振湘国投承诺确保公司作为集团污水处理业务专业发展平台[39] - 产投集团承诺促使自身及控制企业不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39] - 公司承诺在收购完成后确保公司作为集团污水处理业务专业发展平台[40][41] - 公司将促使自身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避免同业竞争[40][41] - 若有商业机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公司优先让与或介绍给公司[40][41] -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利用对公司控股权从事有损其及股东利益的行为[40][41] - 电化集团将在条件满足时按公允价格将相关探矿权转让给公司[40] - 公司投资的两家新能源材料公司,满足条件时若公司有意收购,公司按公允合法方式转让控制权[40] - 若公司无意收购,公司将两家新能源材料公司控制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40][41] - 公司关于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将采取措施避免同业竞争[40] - 项目具备条件且公司有意收购,公司按公允合法方式注入项目资产;无意收购则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40] - 承诺相关方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情形[44]
湘潭电化_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