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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002159三特索道(002159)2024-08-29 15:5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解聘或不再续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2]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8]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基准价算得分[10]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调整超20%需说明情况并报送[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解聘与改聘规则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6] - 除特定情况外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6]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监督与管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9] - 监事会负责选聘监督工作[20] 信息安全与资料保存 - 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9] - 选聘合同明确信息安全责任要求[20] - 提供资料加强涉密敏感信息管控[20]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会对选聘违规责任人予以处罚[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