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 2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