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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2月)
002191劲嘉股份(002191)2023-12-27 18:17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 审计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 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成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 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