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 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初 珍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 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 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