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职责与运作 - 职责包括研究战略、审议监督可持续发展等[7] - 相关部门负责会议准备及决议落实[9]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通知[12] 议事规则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 本规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旧规则废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