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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002231奥维通信(002231)2024-04-25 19:4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维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 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证券部门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